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细则

作者: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发布时间:2021-03-12

 

一、    开放实验室的功能:

1.补做实验;2.预做实验;3.创新实验

二、    管理办法

1.  进入实验室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,并由值班老师开通门禁;

2.  需要使用万用表,向值班老师申请借用。需要电烙铁,以及元器件(创新实验)的到库房(217室)借用,使用结束后返还,如果遗失按实际价格赔偿;

3.  对于“补做实验”的同学,必须独立完成实验,如果实验过程中发现有人“代做”或者“替做”,将作如下处理:

1)  “代做--本人不到场”

取消学生本人该课程在开放实验室的补做实验资格;

根据情节将对“代做人”进行处理(A降低本课程期末成绩30分,B取消本课程期末成绩。)并且通报学院。

2)  “替做--本人到场”

发现第一次,取消该学生本次补做实验成绩,发现第二次,除了取消该学生本次补做实验成绩外,将取消该学生本课程在开放实验室的补做实验资格;

根据情节将对“替做人”进行处理(第一次:降低本课程期末成绩15分,第二次:降低本课程期末成绩30分。)并且通报学院。

 

友情提醒:

开放实验室配有门禁和监控摄像头,进入实验室后的行为将有可能被录像。

 

 

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电工电子实验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