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

作者: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发布时间:2021-03-12

 

n  学生进入实验室首先接受安全教育,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遵循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,对违规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。

n  学生应按时到实验室上课,认真填写《签到表》,不得无故迟到、旷课,违纪、旷课者按院相应规定处理。

n  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实验的必须履行相关请假手续,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做完成规定的实验。

n  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。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,不许抽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;不得将食物、饮料等带入实验室,不准将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带入实验室,不准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,违者按违纪处理。

n  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明确实验目的、原理、操作步骤做好预习报告。实验时严肃认真、正确有序操作、仔细观察波形参数、如实记录实验数据,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结果。

n  严禁带电插拔各类集成芯片及更换元器件。

n  验完成后,应主动由指导教师检查实验结果,经签字认可后,方可结束实验;同时切断本组仪器仪表的电源,整理好仪器设备,保持室内整洁,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n  学生必须认真撰写实验报告,严禁抄袭他人的实验报告。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师批阅,批阅后的实验报告由学生妥善保管,部分存档以备考核。

n  爱护仪器设备、注意人身与设备安全。

n  严格按照实验教材和教师讲解要求规范操作。不得私自挪动、调换仪器设备;不得随意动用、调节和实验内容无关的设备部件及仪器仪表、调节元件及设备相关的软件参数和配置;严禁修改、删除、复制计算机中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等。

n  设备出现如冒烟、闪光、异味、响声等异常情况,应立即切断电源、保持现场并老师汇报,待老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,方可继续实验。

n  由于操作不当人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,视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理和赔偿。

        

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电工电子实验中心